1. NCI-Treatment可以有效降低化療之多數毒性副作用。
惟使用化療前,需極度謹慎考慮再三
2. 化學療法
化療用可以殺死癌細胞的藥物治癌。由於癌細胞與正常細胞最大的不同在於快速的細胞分裂及生長,所以抗癌藥物的原理通常是藉由幹擾細胞分裂的機制來抑制癌細胞生長。化療藥物都沒有專一性,所以會同時殺死進行細胞分裂的正常組織細胞,而傷害健康組織,如腸黏膜細胞。
化療的毒副反應分近期毒性和遠期毒性:
近毒反應分為局部反應(如局部組織壞死、栓塞性靜脈炎等)和全身性反應(消化道、造血系統、心臟反應、肺毒性反應、腎功能障礙及其它反應等)。
遠毒反應主要是生殖功能障礙及致癌作用、致畸作用等。
化療由於其毒副作用,有時還可出現併發症,常見的有感染、出血、穿孔、尿酸結晶等。 常見的毒副作用如下:
(1) 局部反應:靜脈炎、局部組織壞死。
(2) 骨髓抑制:大多數化療藥均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抑制。骨髓抑制早期可表現
為白細胞尤其是粒細胞減少,嚴重時血小板、紅細胞、血紅蛋白均可降低,
同時患者還可有疲乏無力、抵抗力下降、易感染、發熱、出血等表現。
(3) 胃腸毒性:大多數化療藥物可引起胃腸道反應,表現為口幹、食欲不振、惡
心、嘔吐,有時可出現口腔粘膜炎或潰瘍。便秘、麻痹性腸梗阻、腹瀉、胃腸出血及腹痛。
(4) 免疫抑制:化療藥物一般多是免疫抑制藥,對機體的免疫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當免疫功能低下時,腫瘤不易被控制,反而加快復發或轉移進程。
(5) 腎毒性:部分化療藥物可引起腎損傷,主要為腎小管上皮細胞急性壞死、變性、間質水腫、腎小管擴張,嚴重時出現腎衰。患者出現腰痛、血尿、水腫、小便化驗異常等。
(6) 肝損傷:化療藥物引起的肝臟反應可以是急性而短暫的肝損害,包括壞死、炎症,也可以由於長期用藥,引起肝慢性損傷,如纖維化、脂肪變性、肉芽腫、嗜酸粒細胞浸潤等。臨床為肝功能異常、肝區疼痛、肝腫大、黃疸等。
(7) 心臟毒性:臨床可表現為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病綜合症(病人表現為無力、活動性呼吸困難,發作性夜間呼吸困難,心衰時可有脈快、呼吸快、肝大、心臟擴大、肺水腫、浮腫和胸水等),心電圖出現異常。
(8) 肺毒性:少數化療可出現肺毒性,表現為肺間質炎症和肺纖維化。臨床可表現為發熱、乾咳、氣急,多數病人急性起病,伴有粒細胞增多。
(9) 神經毒性:部分化療藥可引起周圍神經炎,表現為指(趾)麻木、腱反射消失,感覺異常,有時還可發生便秘或麻痹性腸梗阻。有些藥物可產生中樞神經毒性,主要表現為感覺異常、振動感減弱、肢體麻木、刺痛、步態失調、共濟失調、嗜睡、精神異常等。
(10)脫髮:有些化療藥損傷毛囊,脫髮的程度通常與藥物的濃度和劑量有關。
(11)其他:如聽力減退、皮疹、面部或皮膚潮紅、指甲變形、骨質疏鬆、膀胱及尿道刺激症、不育症、閉經、性功能障礙、男性乳腺增大等也可由部分化療藥引起。化學療法常常同時使用兩種或以上的藥物,稱做「綜合化學療法」,大多數化療都這樣。
3. NCI-1可以有效降低化療之多數毒性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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